二百二十六章失去你心真的很痛

莫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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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不走,虽然我父母的案子沉冤得雪,但是幕后黑手金党和太子还没有倒台。”展悦噙着泪水说。

    朝歌也说:“义父,我不知道您与少主到底在谋划什么,但我知道你们要对付的是金党和太子他们,来金陵的这段时间我也见识了金党的无恶不作,残害百姓忠臣,所以我们愿继续留在金陵为影山庄效劳。”

    “你们可想好了,接下来的事可不在义父的意料之中,你们与影山庄的身份随时可能会被识破,到时候没人会护着你们。”义父严肃地说。

    “嗯,想好了,除了金党就是为东朝百姓除害,我们理应如此。”展悦与朝歌点头。

    “嗯,义父若还有需要我们的地方尽管吩咐我们。”

    义父欣慰地说:“好好好。”

    从义父屋中出来之时,看到守在门外的王叔,“朝歌,过来一下。”

    “王叔,什么事?”

    “你先过来一下。”王叔笑着招手。

    “哦,展悦那你先走吧。”朝歌对展悦说。

    “好。”

    王叔鬼鬼祟祟地把朝歌拉到角落的屋子里,“朝歌,少主让你等一下回去,他有话和你说。”

    朝歌环视一下周围,“少主人在哪?”

    “他现在在前厅,江陵王也在,少主说他稍后就来。”

    朝歌想起羽止说的话,觉得还是不要与苏烨见面比较好,“王叔,你知道他要说什么吗?”

    王叔摇头,“这我可不知,你就在此等待一下,让少主亲自与你说。”

    “我还有事要办,急着走,若是少主有事的话派人到平王府传话给小昭就行。”

    王叔看她执意要走,叹了一口气,“朝歌,真的和少主闹变扭了?你已经很久都没有来府上,每次来也就匆匆一面就匆匆走了。”

    朝歌笑起,“哪有的事,王叔想多了,改日我请你喝酒,不过今天我真的有事得先走。”

    “好好好,你们都走吧,你走了,展悦也走,苏扬也干脆别回来了。”王叔生气的叉腰,鼻头越发的红。

    “好了啦,王叔不生气,等苏扬回来,我们好好聚聚。”朝歌安慰道。

    “好吧,你们都大了,王叔的话不中用了。”

    “诶,王叔,最近义父和少主是不是要开始行动了,我怎么觉得府上有一点儿奇怪。”

    王叔欲言又止,“大人的事,你就甭操心,有庄主少主,如今又多了江陵王和朱先生,一起都会顺利的。”

    “朱先生,是朱敬之先生吗?他也来了?”朝歌眼眸张大。

    “是,庄主派人请他来了,不过他不住在府上,住在康王府。”

    “康王府?”越说朝歌越糊涂,“朱先生怎么会住到康王府上?”

    “此事说来话长,你什么都不知道就好,王叔倒是希望你能回南山避避风头,不过以你的性子,难。”王叔摇头。

    “还是王叔了解我,那我先走了。”朝歌转身时却见苏烨迎面而来。

    “少主来了,你们先聊几句吧。”王叔说完就离开。

    朝歌还不知如何开口,就听到苏烨先开口,“朝歌。”

    她装作自然,得体地行礼,“少主。”

    “朗儿的事……”

    苏烨还没说完,就被她打断,她微笑着说:“朗儿的事劳烦少主操心,已经都结束了。”

    “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少主为何道歉,是我一直执着的抓着朗儿不放,现在说不定他已经和母亲团聚了。”

    苏烨见她一脸逞强,只能苦笑,“那就好,还有羽止的事,我代她道歉。这里是苏府也是你的家,你随时都可以回来。”他露出希翼的眼神看着她。

    “我知道,苏府有义父在自然是我家,不过现在平王府也是我的家。”

    她说的平淡不经意,但像千万支利剑刺向苏烨的心脏,他慌了神,眼中顿时一片浑浊,许久才吐出两个字,“是吗?”

    朝歌换了话题,“听义父说你们准备行动了,像之前我说的我会与影山庄一同战斗。”

    “可你也曾说过你会等我的?”他抬头对上她的双眼。

    面具下的眼光太炽热,炽热得有些悲戚,她不敢直视只好撇过头,“当时不懂事的玩笑话,少主不必当真。”

    苏烨却抓上她的手腕,将她压制在墙上,往日的温文尔雅淡然无存,反之像一只发怒的狮子,“可我当真了怎么办?你就不能在原地等我吗?我们就不能回到从前。”

    朝歌拼命地挣扎却依旧无用,皱着眉头慌张地喊,“苏烨,你放手。”他却加大力度,让她动弹不得。

    这样的苏烨她从来没有见过,一只失控的狮子用深幽的眼眸紧紧地看着她,让朝歌感到陌生与害怕,眼眶被激出泪花,“你弄疼我了,疼。”

    这句话让他清醒过来,眼神的炽热慢慢消失,他终于放下她的手,看着被他抓红的手腕,内疚地说:“对不起。”

    朝歌没应他,揉了揉手腕。

    他伸手,“我看看。”

    朝歌却将手放到身后,硬声地说:“不用了,没事。”

    苏烨找了一个椅子坐了下来,“呵,朝歌你知道吗,那年我才三岁吧,什么都不懂,只听到周围一片哭声,看到熊熊的烈火染红了天,也染红了母亲的衣裳。我来不及躲藏,火烧了半边眼,我母亲将我推出火堆,自己却被烈火包围,我眼睁睁地看着她从试图挣扎到最后无望的放弃。烈火就要侵蚀她的那一刻她冲我微笑,二十年过去了我还记得她那个笑容,真美,也真悲壮。”

    朝歌缓下心,安静地听着,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说这些事。

    “人们都说小孩三四岁的记忆等长大了就会渐渐忘记,可是我忘不了,忘不了她最后的微笑,忘不了族人血肉模糊的模样。后来我长大了一点,舅舅开始一遍一遍地述说这些让我铭记,铭记那些惨死的族人和亲人。我以为我这一生就是为了复仇而生,所以拼命地按照舅舅的要求学习一身本领。我也曾想过如果复仇失败了怎么办,应该也不过一死而已吧,所以我把生死看的很淡。直到你出现,我才开始害怕死亡。我知道你对我的情义,因为我也是同样的感觉,甚至比你更浓烈,但是我不能说,只能远远地看着你,看你哭,看你笑,却不能上前。因为我要复仇,我要心无旁骛,同时我也怕舅舅会对你怎样,也害怕我死了你怎么办,你会哭吗?”他笑了一下,脑海之中似乎在想那个画面,“曾经我以为复仇是我一生最重要的事,所以我才答应舅舅的安排,但现在才知道失去你心真的很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