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水珠莲的结构

七星荔枝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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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强的平时的实验研究任务比较繁重。他并不知道这几天在学校高品质饮用水的传闻。

    秦长胜不是闵东升的急脾气,他点点头,同意齐强的说法:“所以我从检测实验室的冯老师那里,弄了一片这种植物的叶子,据说是一种莲花,你看看这种植物的结构和普通莲花有什么区别。”

    将水珠莲的叶片递给齐强后,秦长胜又拿出手机,将今天下午拍摄的照片给齐强看。

    “这就是那种植物的外观,我似乎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方面研究的多,看看有没有印象?”

    齐强接过手机,表情凝重地将手机的图片扩大,仔细研究了几分钟,最后摇摇头说道:“从未见过。一种可能,是发现的特殊植物,另一种可能,是人工培育的新品种。不过,我敢肯定,我从未从任何科研数据库的最新研究论文中,看到秦老师所说这种能将普通自来水,净化成高品质饮用水的植物。如果出现,那是震惊世人的存在。”

    “先看看结构吧。”秦长胜很支持齐强的说法,如果不是亲眼目睹,并出手检查一番,而且平日和冯新明接触,他并非品行不良的人,他也很难相信,这种植物,竟然真实存在在世界上。

    齐强开始处理这片水珠莲的叶子。

    从获取叶片组织开始,就不断将观察结果告诉秦长胜。

    秦长胜很认真地将结果记录在本子上。

    “叶片中,通气组织非常发达,比普通水生植物组织的组织缝隙更大。”

    “细胞结构呈现特殊的丝网状,第一次看到。”

    “丝网上互附着着许多黑色物质,显微镜倍数太低,无法看仔细。”

    突然,齐强就像发现新大路一样,情不自禁地“啊”了一声。

    “咦,有一种非常活跃的蓝色小颗粒,具有很强的活性。围绕在组织细胞周围,快速旋转。”

    “不行,生物显微镜观察不清楚。”

    “需要用倍数更高的显微镜。”

    齐强结束观察后,脸上的充满困惑,这种植物的组织结构,以及突然出现的移动蓝色小颗粒,是他前所未见。

    但是,他很快脸上焕发出求知的光芒。科学研究中,从来不害怕新事物的出现,有新的发现,他们这样的研究者,才有存在的价值。

    “秦老师,请让我明天做一个电子显微镜的分析。”

    秦长胜对生物这块研究不深,他主要的专业领域,还是在室外园林设计,以及室外绿化植物的研究。所以他将这片水珠莲的叶子留给齐强,让他尽情钻研。

    “叶子留给你吧,从你刚才的观察看,这种植物的内部结构,确实是天然的过滤净化植物。我倒是要亲手种植一下,哈哈,真是期待。”

    “秦老师有这种植物的种苗?”齐强非常感兴趣地问道。

    且不说这种植物是否真如传闻所说,能将水质净化成极好的清水,单纯这种从未见过的结构,就足有购买的价值了。

    “哈哈,给你冯新明老师的电话,你直接联系他好了。”秦长胜将冯新明的电话交给齐强,抱着自己的水珠莲种苗,直奔回家种植。

    ——

    ——

    红仔入学的问题解决后,林曾和两个小家伙吃了一顿简单的晚餐。

    不知道艾萨克用什么方式,让一向孤僻的红仔,居然会同意将房间分一半给他。

    总而言之,这个金色头发的外国少年,就决定赖在林曾的苗圃不走了。

    与他原本学校交换学生的清河一中,是清河市的重点中学,距离林曾的苗圃,也有很远的距离。

    之前,林曾接到艾萨克父亲史密斯先生的电话,拜托他照顾艾萨克。原来,清河一中是有安排寄宿家庭给艾萨克,但他不愿意住在哪里,宁愿每天踩着自行车一个小时来回,也要住在林曾这里。

    史密斯先生的态度非常诚恳,并说会支付足够的住宿费用和伙食费用。

    林曾想到自己平日忙碌,给红仔找个伙伴,也是蛮不错的主意。这小子家境富裕,性格还不错,活泼外向,正好可以和红仔多交流交流。

    哦,对了,还可以互相学习语言。

    林曾最后,同意了史密斯先生的请求。

    不过,史密斯的话,也让林曾注意到一个问题,就是红仔平常如何上学的问题。

    别说是艾萨克,就是红仔平常上学也非常不方便。

    苗圃毕竟处于市郊,要到花园私立小学,开车也要最少四十分钟时间,还不计算路途拥堵的时间。

    以前红仔去福利院学习,时间灵活,刘山又每天正好路过,所以让刘山接送,还能应付。如今正式入学,明显住在苗圃已经非常不方便了。

    林曾想到这种情况,心中冒出在市中心买一套房子的念头。

    他这些日子,在市郊住惯了,至今还没考虑在市中心买房。但是,林曾既然将城市育种师,作为自己育种师发展方向的首选目标,他必然有大量时间,在城市规划,因此,准备一个落脚地,便利许多。

    红仔也可以住在城市,上学也更加方便。

    林曾正计划着买房事宜,突然觉得周围安静许多。

    “咦?红仔,你看到艾萨克那小子了吗?”林曾左右张望,发现艾萨克居然不见了踪影,红仔在啃着一个苹果,认真地阅读一本图书,听到林曾的问话,迷茫地抬头。

    “没有,好像出去了。”

    “额,”林曾推开门,苗圃的夜晚很黑,除了红砖小楼的余光,以及天上的星光,便没有其他照明。外面静悄悄地,完全不知道艾萨克在哪里。

    红仔抱着书,跟在林曾后面,也很关切地往外看。

    “艾萨克!”林曾大吼一声,却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这不对劲呀,他老爹刚将这小子托付给自己,不会马上就出意外了吧?

    林曾有些着急,他拿起手机,打开手电筒,想去外面找找看。

    “吱吱吱”

    突然蹲在红仔肩膀上的白毛小猴子小爷,突然跳起来,龇牙咧嘴,大声叫着,引起林曾注意。

    “小爷?你知道艾萨克在哪里?”林曾疑惑地问道。

    小爷“吱吱”两声,从红仔肩膀上跳下,直愣愣往前冲。

    “等等,”林曾赶紧跟上去,“红仔别出来,我去看看。”

    “哥,没事,我的眼神很好,跟在你后面,可以帮你看路。”红仔没听林曾的,紧随其后。

    小爷走走停停,在苗圃围墙边界的一处地方停下来,指着围墙的方向,“吱吱”乱叫,却一步也不肯走过去。

    “我看到了,艾萨克躺在地上,就在那儿!”红仔果然眼神比林曾好多了,黑漆漆却马上发现了艾萨克的位置。

    林曾将手机手电筒的光线打在红仔所指的方向,果然看到一个人影,直挺挺地躺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