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爱死你了

心飞扬1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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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远钊是我上大学时候的学长,我考上大学那年,孙远钊刚好大学毕业,故此,我和我这位学长之间没有任何接触。

    关于我这位同门师兄的故事,都是从我的授业恩师、校文学社主编徐勤阳老师那听到的。

    徐勤阳老师经常在我面前提到孙远钊,不止一次在我面赞誉我的这位同门师兄。

    徐勤阳老师说,他一生最引以为豪地是教了孙远钊和我两位好学生。

    在徐勤阳老师的口中,孙远钊的文采与我不相上下,文章写的也是洋洋洒洒,而且上大学期间就有几十篇文章在当代散文、诗刊、辽宁青年、时代周刊等刊物上公开发表。

    命运似乎也格外垂青孙远钊。

    孙远钊大学毕业那年,省教育厅办公室正好缺少一名搞文字工作的文员,于是就到清江师范大学选聘,巧的是,到清江师范大学选聘优秀毕业生的那位领导和徐勤阳老师正好是文友,徐勤阳老师就把自己的得意门生引荐给了省教育厅那位领导,那位领导见到孙远钊后立即被小伙子的文采所折服。

    就这样,经过一番考察后,孙远钊进了省教育厅,留在了省城,成为地地道道的省城人。但是,孙远钊出身农村,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普通农民,兄弟姐妹又多,家境贫寒,即便我才高八斗,又是清江师范大学高材生,找对象依然成了个不小的问题。

    偏偏小伙子找对象的时候始终以自己的初恋情人庄玲玲为标准,不仅要漂亮,而且必须是城市姑娘,再有就是有文化有水平。

    这些条件摆出来之后,好多原本热心的介绍人,纷纷摇头叹息而去,非但从此不再多事,而且背后还私下串通,结成了没有言明的某种同盟。

    正如哲人所言:上帝在关闭一扇门的时候,往往会同时敞开另外一扇窗,婚姻恋爱问题不顺,孙远钊干脆一门心思用在了读书写作上。

    工作之余,孙远钊把别人打牌逛舞厅洗桑拿的时间都用在了读书看报上。天文地理、政治历史、三教九流、阴阳八卦,没有他不看的,课本上的东西他看,课本上没有的东西他也看,而且边看边反思。

    长期的读书思考,让孙远钊的写作天赋和才能得到了极大提高,潜力充分彰显出来。写出来的文章在报纸、杂志上连续登载了出来,而且题材新颖,文笔老辣,分析问题深刻到位,见解非常独特,拥有众多的读者群,一时弄得风生水起,成了清江省小有名气的作家。

    小伙子的才能,迅速得到一个关键人物的赏识,这个人便是孙远钊日后的泰山大人、时任省教育厅第一副厅长的张道华,成了张大厅长的乘龙快婿。

    俗话说,朝里有人好做官,自己的泰山大人就在省教育厅任职,而且又是手握重拳的教育厅副厅长,孙远钊自然是扶摇直上九万里,就像坐上官场直升飞机一样,很快就从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晋升为正处级的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对于这等天下掉馅饼且名利双收的好事,我自然不会拒绝,二话没说就答应了阿杜,立即与《都市文学》杂志社签下了合作协议,把《亲爱的,我只能这样爱着你》这篇小说的数字化版权、电子权签和影视改编权全部签给了《都市文学》杂志社,《都市文学》杂志社在收到我的授权书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校正和排版,并决定在本期全文刊发了《亲爱的,我只能这样爱着你》这篇小说。

    按照协议约定,今天正好是《都市文学》杂志社给我支付稿费的时候,同时还给我回来了几本样本。

    林莉把汇款单递给我后,随即问道:“我看了下汇款地址,是《都市文学》杂志社给你汇来的这笔钱,他们为什么给你汇这么多钱啊?”

    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和兴奋,不无炫耀道:“这是他们给我的稿费?”

    “稿费?他们采纳了你的稿子?”

    我点了点头,“嗯”了声,道:“是的,前段时间,我写了篇小说,贴在博客上,没想到被《都市文学》杂志社的杜总编看到,他说我的这篇小说写的还行,就给我在他们的杂志上给发表了。”

    听说我的小说在《都市文学》上发表了,而且《都市文学》杂志社还给了我两千六百元的稿费,林莉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巴也张成了一个“O”型,不无崇拜地冲我道:“什么?你的小说在《都市文学》上发表了?你这不就是成作家了吗?”

    我笑了笑,不无谦虚道:“发表点豆腐块的文章,算什么作家,也就一小写手而已。”

    林莉立即接过我的话,道:“张哥你就别谦虚了,要知道,在我所有的朋友中,你是第一个在杂志上发表文章的人,而且是在《都市文学》上发表,张哥,你太厉害了,我崇拜死你了!爱死你了!对了,这里还有你的一份包裹,也是《都市文学》杂志社寄给你的,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边说边从柜台后面取出一份包裹,递到我的手中。

    我接过包裹,打开一看,是刊登《亲爱的,我只能这样爱着你》这篇小说的杂志样本,随手拿起一本,大体翻阅了一下。

    这时,林莉也凑了过来,也随手拿起一本杂志,道:“张哥,你的小说是不是就在这期杂志上发表的?”

    我点了点头,道:“是的。”

    听说是我的小说就是在这期杂志上发表的,林莉抑制不住心头的喜悦和兴奋,不无激动道:“太好了,张哥,你得送一本给我,让我好好拜读一下你的大作,还有,要签名的,让我那些朋友都知道,大作家张恒远和我是朋友。”说完,也不管我同意不同意,快速回到柜台后边,取来一支笔,连同手中的杂志一起递到我的手中,让我在杂志封面上给她签字。

    我笑着说道:“送书给你可以,不过,签字就免了吧。”

    林莉死活不同意,坚持让我在杂志封面上给她签上名字,而且还说,这个字我必须签,一旦我成了大作家,再找我就找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