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四楼

不如跳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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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誓,无论如何都要保护好小翠,不让她步入梨花的后尘!

    烧烤架搭上,炭火升起,肉块滋滋冒油,我和小翠饱餐一顿,大概下午三点钟左右,我们才回去。

    虽然来的时候发生了些不愉快,但过程还算是好的,小翠体内的诅咒之力又稀薄了一些,照这样的进度下去,离将诅咒之力彻底消除的日子已经不远。

    下午,把小翠送回学校以后,我去了市里警察局一趟,调查关于孤儿院的案底。

    当初我问过苏凝香,孤儿院以前有没有发生过什么,但是苏凝香告诉我没有,我严重怀疑她在说谎。

    童谣中唱过,一共有六个被害的小姑娘,梨花是第五个,而小翠是第六个受害者!

    而在这之前,应该还有四个女孩死于非命才是!如果我猜想不错,这么大的事情,应该会在警局留下案底。

    凭我现在的身份,是没有资格去调查案底的,所以在去警局时,我称自己是苏凝香的助理,成功的调取了孤儿院的所有案底。

    档案显示,孤儿院在一九四一年以前,是一个寺庙。寺庙的老僧死后,就归国家所有。

    一九九七年,建成孤儿院,在二零一零年的时候,被苏凝香投资重建,如今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孤儿院历史,其中也发生过恶劣事件。

    不过最恶劣的,是五起杀人案。

    第一件案子,是在二零零零年,有个女孩在孤儿院门口,被一个飞车党撞死后砍下脑袋,警方追查了很久,也没找到飞车党,同样那颗头颅也不知所踪。

    第二件案子,是二零零三年,当初老师组织去莲青山郊游,当时山上突然出现野狼,一个十岁的小女孩被惊吓,不慎滚落山坡。

    等找到的时候,女孩两条腿不知所踪,只留下半截尸体。因为四周都没人出没,所以警方最终判断,是野狼叼走了女孩的腿。

    可是太奇怪了,从当初留下的现场照片看,女孩尸体没有任何撕咬的痕迹,难道野狼只喜欢吃人腿?

    更奇怪的是第三件案子,二零零七年,酆都经济发展很好,开放了很多娱乐场所,当年有个水上乐园开放活动,邀请孤儿院所有师生共同前往。

    结果在泳池里,发生了及其恶劣的事件。一个恋童癖的大学老师,拐走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将女孩强奸杀害,将尸体内脏掏空,做成标本。

    因为事件太过恶劣,所以没有报道。而且大学老师在被捕当天,服毒自杀了。

    第四件案子是二零一零年发生的,有三个小姑娘从孤儿院逃跑,因为太饿了,所以到一家餐馆吃饭,但因为身上没有钱被扣押。

    当孤儿院老师带着警察前去解救时,其中一个小女孩只剩下头颅,内脏,和四肢,剩下的部分据说被老板剁碎了吃掉。

    但这个消息只是讹传,老板和老板娘当天晚上双双自杀,法医从两个人胃中提取出的肉糜中,并不含有人肉的成分。

    也就是说,女孩的身体并没有被吃掉,而是藏在了某个地方。

    至于第五个案子,就是被砍掉胳膊的梨花。

    这五件案子,异常巧合的与那首恐怖童谣对应。

    六个小女孩去上学,路上车子好多呀,红灯绿灯没看清,脑袋碾碎惨兮兮。六个还剩五。

    五个小女孩去郊游,灰狼来了赶快跑,长腿女孩绊倒啦,腿被叼走死翘翘,五个还剩四。

    四个小女孩去游泳,穿上泳装好漂亮,遇见金鱼怪大叔,内脏被吃精精光,四个还剩仨。

    三个小女孩去吃饭,吃完饭菜没钱付,上身切掉当排骨,手脚脑袋被扔掉,三个还剩俩。

    两个小女孩去花园,花园埋着小气鬼,贪心女孩摘花朵,两只胳膊砍掉啦,两个还剩一。

    一个小女孩情窦开,爱上温柔男孩子,男孩变心吃醋啦,挖掉双眼进坟墓,一个也不剩。

    如果按照童谣中所说,第一个女孩被砍掉脑袋,第二个失去双腿,第三个是内脏,第四个是躯干,第五个是双手,第六个是眼睛。

    将这些部分拼接在一起,刚好能组成一个人!而缺少的最后一个部件,就是小翠的眼睛!

    在地藏王菩萨本愿经杂论中,我听说过有一种邪术,取至阴之女的身体各个部位,组成寄存灵魂的人偶。

    按照之前的推测,应该是被封印的饕餮一缕残魂从地底跑出,希望制作人偶,从而重返人间。

    上一世,我花费了大代价,将饕餮封印,如果它能复活,第一个要报复的就是我!

    最让我不解的,是苏凝香为何要隐瞒孤儿院发生的案子。对这一切,她应该都知情,却不愿对我吐露只字。

    与其追问,还不如自己去发现!趁着今天苏凝香和李湘不在,我准备好好的对别墅探寻一番!

    回到别墅,已经是五点多,我没来得及歇口气,就拿着钥匙,偷偷潜入苏凝香的房间。

    房间抽屉,床底下,衣柜里,甚至天花板上,但凡我能找的地方,都挨个搜寻了一遍。

    虽然苏凝香和李湘,都值得我信任,但为了小翠的生命安全,我不得不去确认,苏凝香她们究竟有什么事情在瞒着我!

    我无论怎么寻找,都没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难道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可别墅这么大,我又从何找起?

    就在我焦头烂额的时候,手机突然响起一条简讯,是戴天晴发来的!

    简讯内容只有两个字,“四楼!!!”

    什么意思?我尝试把号码回拨过去,发现对方关机。

    如果说这是戴天晴给我的暗示,那么这个四楼,一定与我想要找的东西有关。难道是代表别墅楼的层数?

    这座别墅一共有四层,我们平时住在三楼,四楼从来没有去过。我打开电梯,尝试着按动四楼的按钮。

    等出了楼门,我惊愕的发现,这里的一切摆设,都和三楼一模一样!

    我最先走近东边第三间屋子,这里位于我房间的正上方。推开门以后,我有些蒙圈。无论是床,被单,衣柜,甚至桌上摆放的茶杯,都一模一样。

    我打开衣柜,发现里面赫然放着我的衣服!怎么回事,难道我刚才记错了,按的是三楼的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