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四章 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公子不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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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很多同学围绕苏映雪议论纷纷的时候,苏映雪一路跟随珍妮·辛普森来到了她的办公室。

    珍妮·辛普森所在的办公室一共有六位老师办公,这六位全部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外籍教授,此时此刻,办公室里其他的外教还都没有回来,珍妮·辛普森便邀请苏映雪在自己的办公桌旁坐下,随后一脸笑意的看着她,问道:“映雪,你知道我找你来有什么事吗?”

    苏映雪小心的摇了摇头,用英语说道:“抱歉辛普森女士,我不知道。”

    珍妮·辛普森脸上泛起神秘的笑容,看着她一字一句的说道:“恭喜你,你将成为人民大学与哈佛商学院交换生中的一员,代表人民大学前往哈佛,参与为期半年的学术交流!”

    苏映雪惊呆了,一脸不敢置信的看着珍妮·辛普森,见她一点也不像是在跟自己开玩笑,便下意识的问了两个英文单词:“Why-me?”

    为什么是我?

    珍妮·辛普森满脸笑意的说道:“说实话映雪,你是我在人大最喜欢的学生,我喜欢你在上课时的专注、喜欢你时刻的淡然、喜欢你标准的口语发音,我知道你一直有将来到美国深造的愿望,所以我觉得,你最应该得到这次去美国的交换生机会。”

    苏映雪没想到,珍妮·辛普森竟然这么看好自己。

    虽说自己确实很喜欢她的课,也确实很注重英语的学习和练习,但是怎么也不敢相信,珍妮·辛普森竟然把她手里唯一的名额就这么给了自己,而且之前就有传闻说,她手里的这个名额价值百万。

    正当苏映雪一时间傻愣着不知该如何回应的时候,珍妮·辛普森接着说:“哈佛是我的母校,我的学士学位以及MBA学位都是在哈佛拿到的,它是世界上综合排名最高的大学、也是综合实力最强的大学,而且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商学院,如果你将来想考取哈佛的MBA,那你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半年的交换生经历,将在各方面提升你对哈佛的理解以及将来被哈佛商学院MBA录取的机会。”

    说着,珍妮·辛普森又补充道:“映雪,虽然你才刚刚大二,但我还是有义务为你的将来提出相对客观的建议,这次去哈佛,我会介绍我的导师给你认识,她是哈佛MBA最好的导师之一,有我的推荐,你们可以提前熟悉,未来你考取MBA,可以直接选她为导师,这对你将来会起到非常大的帮助作用。”

    “有了这次的交换生经验,再提前与MBA的导师打好关系,将来你考入哈佛MBA的机率将得到倍增,等你从哈佛拿到MBA学位,你基本上具备了进入任何一家跨国企业的实力,到那个时候,你可以选择留在美国,到华尔街工作;也可以选择一家跨国企业,然后派遣回燕京工作;或者直接回国寻找国内优秀的企业就业,总之到那个时候,你的人生将发生极大的转变,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苏映雪一言不发,心里却已经不由自主的对哈佛心驰神往了。

    赴美留学,是她多年的梦想,这个梦想在以前就像是孩子说梦一般,充满儿戏,但随着自己考入人大,出国留学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大,不过就算是在苏映雪的幻想中,她也很少敢想象自己能够考入哈佛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

    可是,眼下竟然从天而降一个天大的好机会,让自己能够前往哈佛商学院进行为期半年的交换生体验,这绝对是一个梦幻般的开局,如果真像珍妮·辛普森所说,她还能给自己介绍MBA导师,那可实在是太完美了。

    珍妮·辛普森所说的话,对苏映雪来说,基本上已经没有办法拒绝,但是她心里却有唯一一个让自己纠结的心结,那个心结便是李牧。

    虽说自打李牧彻底不再回人大上课之后,两人相处的时间以及感情的交流越来越少,苏映雪心里理解李牧作为一个全国瞩目的天才企业家,执掌两个互联网帝国必然会格外忙碌与辛苦,但她内心深处却一直有些深深的担忧与自卑。

    苏映雪的性格以及潜意识里,她更倾向于自己感情的另一方,在能力上与自己齐平,甚至略微逊色与自己,就像她最开始喜欢李牧时那样,李牧的学习成绩总是与自己差上一截,这种情况下,自己在面对他的时候,心态反而能够更自然。

    但是,上了人大之后,李牧的能力如火箭一般迅速攀升,早就把自己远远的甩在了九霄云外,这种情况下,苏映雪心里的自卑感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在持续加深,从来不曾淡化过。

    因为这种自卑感,苏映雪把更多的时间从学业中剥离出来,用于在私下里研究互联网、研究李牧的企业及产品,以及李牧的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问题,但是这远远不够,苏映雪的内心深处,也非常渴望能够有机会让自己多少追上一些李牧的步伐,而这次的交换生就是一个绝好的机会。

    可是机会虽然格外难得,但苏映雪心里也明白,一旦自己接受这个机会,就意味着自己至少要离开李牧半年时间,半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是对李牧这样快节奏的人来说,恐怕半年时间就能够沧海变桑田。

    苏映雪也有隐隐的担心,如果自己离开燕京,自己和李牧的关系以及感情会不会因此而坠入深渊。

    如果自己留在燕京,哪怕很少与李牧见面,但终归是李牧的女朋友,与他同在一个城市,说的矫情一点,即便不时刻在一起,也一直知道对方就在身边不远,大家在差不多相同的时间入睡、又在相同的时间醒来,想见面了,终归逃不出两个小时的车程;

    可若是自己去了美国,两人不但隔着大洋,还隔着差不多十二个小时的时间,心里的距离必然会被现实的距离拉开,自己醒来准备开始新的一天时,他可能已经结束了一天的工作,疲倦的准备休息;自己准备休息的时候,他可能刚刚开始一天的充实生活,处境变了,一切都有可能改变。

    但是,苏映雪心里有一点非常明确,如果自己真的想追一追李牧的步伐,缓解自己心里的自卑感并且切切实实能为李牧排忧解难,那么这次的交换生名额,确实是一个一举多得的好机会,如果错过了这一次,将来极难再有这样的机会让自己实现这个目标。

    长久的看,苏映雪觉得,自己和李牧感情能走多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己能够在李牧身边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如果单纯只是做女朋友,自己可能比不上那些温柔贤淑、小家碧玉的女孩子,而且对李牧来说,他一定也不是真的需要一个花瓶女友摆在身边,对他来说,一个能够在事业上对自己起到帮扶作用、与他有更多共同语言的伴侣恐怕才是最适合他并且最长久的。

    所以,基于这个判断,苏映雪更觉得自己应该抓住这次机会,去美国,去哈佛,在未来的半年时间内拼命在哈佛开拓视野、汲取养分,让自己快速成长,并且为下一阶段的成长打好坚实基础。

    这时候,珍妮·辛普森看出她内心的纠结,笑着说道:“映雪,半年时间而已,如果是按部就班的生活,半年时间不会有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如果把这半年用来快速成长,谁都不知道半年能够给人带来多大的转变。”

    苏映雪紧咬下唇、表情挣扎,但还是下意识的轻轻点了点头。

    珍妮·辛普森又道:“如果你担心你那个了不起的男朋友,我倒是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他的企业现在在美国发展的非常好,而且谁都能看得出,他现在已经开始不断将视野和精力转移到海外市场,这种情况下,他将来一定会频繁前往美国,到时候你们见面的机会应该也非常多。”

    珍妮·辛普森时至如今也不知道,自己的母校哈佛大学为什么要让自己竭力劝苏映雪赴美,但珍妮·辛普森不是傻子,哈佛大学没可能忽然关注华夏一所大学里的普通学生,既然关注到了苏映雪,就一定有人在暗中推动。

    她猜测,这个暗中推动的人很可能就是李牧本人,或许李牧想给苏映雪创造更好的机会,但又不愿意做的太明显,所以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就为了提前把苏映雪送到美国学习也说不定。

    珍妮·辛普森对自己这个推断有八成的把握,因为她一直和美国的同学有交流,知道她在人大教书,所以大家共同的话题里总会出现人大那个传奇的青年李牧,牧野科技启动美国市场的发展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所以珍妮·辛普森觉得,李牧很可能就是因为自己未来也将频繁前往美国,所以才贴心的先把女朋友也从华夏弄到美国去。

    苏映雪倒是没把这件事的背后推手和李牧联系在一起,她只是觉得,珍妮·辛普森的话很有道理,李牧未来必然要频繁前往美国,自己如果也正好在这个时间段去美国做交换生,或许两人在异国他乡反而有更好的机会培养感情。

    一想到这儿,苏映雪忽然想立刻见到李牧,不管怎样,她想把这件事告诉李牧,征求一下他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