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章 我的前女友是花痴!

罗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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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思难耐,今夜丑时,妾身会在大明湖畔的雨荷祠等候,请夫君务必前来一会。”

    “如果夫君不来,妾身就直接投湖,化为一缕芳魂,永远追随夫君左右,再不用在这里日日夜夜等候。”

    “妾身会在湖畔守候,不见不散。”

    ……………

    娇柔又带着委屈的声音,在耳边回荡,首先感觉到的,是嗤之以鼻的可笑。

    ……其实这个约,自己真的没打算要赴。

    很难说清楚,与初恋情人重逢,是什么感觉?打离开龙家以后,自己一直到处忙,忙着打仗、忙着流亡、忙着蛰伏待起,根本没空去想这些有的没的。

    就算偶然想起,那也只是某场生死厮杀的间隙,回光掠影,或是午夜梦回,辗转反侧时,莫名冒上心头的一个念想,很快就会被自己压下去,不敢多想,不敢分心,怕一打开了盖子,箱里的东西将再难压制。

    结果,那份担忧不幸命中,打这回帝都重逢以来,这女人搞得自己满肚子窝囊气,不快的感受累积胸中,迟迟无法宣泄。

    ……看见初恋情人过得辛苦,那感觉其实挺复杂的,一方面有点欣喜:妳当年没和我在一起,现在怎么沦落成这模样?真是恭喜啊!

    ……但另一方面,苦涩确实存在:妳那么好的一个姑娘,怎么能过得这样凄惨?当初分开时候,我本来以为妳会过很好的!这些年里,在我想像中的那个妳,不该是这样的……

    站在窗外树上远眺时,看着那个谨小慎微,温婉胆怯的她,自己确实五味陈杂,但彼此已成末路,自己又有一堆事情要干,如果不是有龙云儿这层纽带,自己很可能不会多管闲事,就这么任着事情发展……至少,自己完全没有进去露面,畅诉离情的想法。

    后来,连串意外,弄到自己插手进来,却意外发现……一别十多年,初恋故人她老母的何只是面目全非,简直把她在自己心中最后一点美好的印象,都端起来狠砸在地上,还猛踹了几脚!

    ……我的初恋女友是花痴!

    这个让人呕血的标题,完全可以拿去写某些重口味的小本,而且,这女人还眼光奇差,不但姘上了星月湖的淫贼,与之打得火热,还心智缺失,信了那淫贼的鬼话,约着什么私奔,成天“夫君、夫君”的叫,那股子风骚样,估计连晋王看了都会呕出血来!

    看着这些与昔日全然两样的表现,真心让自己猛掬一把辛酸泪:我小时候是怎么瞎了眼,竟然看上这种女人,这么多年还念念不忘……早知岁月是把杀猪刀,赤壁大街里随便挑一个,也比这花痴好啊!

    不堪的回忆,自己最后离开晋王府时,就想把这一切全部遗忘,让她永远成为生命中一段……变了调的插曲,至于那个湖畔小祠边的约定,自己是肯定不会去了,就不晓得那个被自己干掉的星月湖奸夫,会不会回魂过来,赶赴幽会?

    没想到的是,意外特别多,明明绝对不可能来赴的约,居然鬼使神差,莫名其妙来到这边……这要让自己来讲,只能说,潜意识真是太强大了……

    “……我有一支仙女棒,变大变小变漂亮……”

    低低的歌唱声入耳,时间仿佛倒流回许多年前,那时也听过类似的歌谣,但比之当年,已经成熟的柔美嗓音,更悦耳得多,像一只梢头的黄莺,婉转歌唱。

    “……身材……高高的几十丈,要和……恶势力来对抗……”

    ……歌声好听,不过,为什么都是儿歌?都已经是大人了,没有点流行曲吗?妳平常和淫贼偷情,都是唱儿歌的吗?奸夫好重口味!

    “东~南~西北一座桥,桥~下~有人在比大条~”

    ……歌对了,还是赤壁大街的流行曲,但自己常去的那些高档店,基本是不唱这些鄙俗款式的。

    这只黄莺……怎么好像有些心智缺失?小时候明明超天才的,为何相隔十几年重遇,人不但成了花痴,智力还疯狂倒退,言行举止像个小女孩似的?

    ……或者,是一种精神病?在皇宫里干了那么多年杂役,天天马桶从早刷到晚,累积下了病根,嫁到晋王府来,过这种日夕提心吊胆,看人脸色的高压生活,最终神经病发作,出现反智的状况?

    ……还有一种可能,是淫贼对她下手时,药下得重的,伤了脑子,说起话就不太正常,恢复不过来……可她平时言行又挺正常的,这是怎么回事?

    ……唉,纠结这些问题,自己的脑洞体积也快突破天际了。

    温去病慢慢睁开眼睛,清醒了过来,自己平躺在地上,有点凉,可还不至于说不舒服,因为脑袋正枕在一截浑圆结实的美人大腿上,无论是丰满的弹性,还有那幽幽的香气,都让人衷心夸赞。

    隔着纱裙,感受得到大腿的温度,自己不知道躺了多久,从腿内血脉不太通畅的情况看来,已经躺了颇长一段时间,她应该不太好受,却没有任何反应,仍让自己躺在她腿上,自顾自地哼着歌儿。

    “夫君,你醒了?”

    声音满是惊喜,不过,就是那种小女孩看见心爱糖果,乐得手舞足蹈的那种声音,温去病暗叹一声“疯病又犯了”,缓缓坐起身来。

    头痛的感觉好得多了,只剩下隐隐作痛,没有那种极度尖锐的痛楚,内伤也舒缓了小半,虽然情况仍然很糟,至少已回复部分战力,不再是碰到敌人,束手待毙的状况……

    ……最危险的时刻,已经过了,外头不晓得发生多少事了,必须要立刻出去处理。

    大门紧闭,看不见门外天光,连窗户缝都被灰尘堵塞,这间破落祠堂已经荒废很久,都不晓得多久没人来了,这个地方倒还算安全……

    心念一动,看见碧发丽人站起身来,走到前方供桌旁,从那一堆灰尘中翻出了三支香,用桌上的火刀火石点了,恭恭敬敬地对着上头的牌位拜了三下,口中念念有词。

    “神明在上,妾身叩谢神恩,庇佑我家郎君平安归来,妾身感激不尽,他日必重修祠堂,以谢神灵。”

    不得不说,女人只要认真起来,都很美丽,在那里拈香祝祷,像个诚心祈求远征夫君平安的小妻子,眼中的认真与虔诚,让人看了,有种说不出的感动,而这感动更形成吸引力。

    插好了香支,碧发丽人转回头,语笑嫣然,笑意中是满满的欢喜,任何人看到这个笑容,都能感受到这个女人正被幸福所包围,而她幸福的泉源……是因为能与心爱的人相聚。

    “夫君,你真吓死妾身了,等几个时辰不要紧,反正你从来不守时,但怎么弄得这么一身血的回来?还好你没事,妾身差点以为……以为你……”

    低声说着,眼眶红了一圈,泫然欲泣的凄楚样,泪珠已在眼角打滚,温去病心中一紧,将话引开。

    “什么叫从不守时?我常常迟到的吗?”

    “嗯啊。”碧发丽人很用力地点点头,“约在府内还好,如果是约在外头,夫君你总是迟到,几个时辰都是正常的,最久的一次,妾身等了两天半,你才姗姗来迟。”

    “两天半?开什么玩笑?”

    温去病吓了一跳,这女人怎么说也是晋王侧妃,尊贵无比,随随便便失踪个两天半,六扇门还不把京城都掀翻了?

    “妳走那么久,王府的人不找妳?回去以后妳都不用交代的?”

    “夫君不用担心,一切妾身自有分寸,绝不会给夫君惹麻烦的。”

    碧发丽人掩口微笑,眼角眉梢流露的得意,好像在说“你看我有多聪明”,“妾身回去时候就说,这几天是奉诏入宫了,至于入宫干什么,不可以对外人说,他们听完,只哦了一下,就不问了。”

    温去病闻言,一头黑发差点全都竖直,忍不住咳嗽起来。

    ……皇帝与晋王的关系,人尽皆知,妳是皇帝赏赐给晋王的侧室,本来人家就疑心妳是奸细,妳还敢当着人家的面说入宫两天半,主动挑起这根最敏感的神经,这是嫌日子太好过?还是根本活腻了?

    ……这么危险的事,亏妳还能一脸得意洋洋,像是什么绝妙应对一样,我如果真是妳夫君,现在就该按着妳的头,到马桶里洗脸!

    “……其实,夫君你不用担心,妾身都是明白的,男儿志在四方,在外头不知道有多少大事要干,怎能被儿女私情所绊?一个好女人,就该学着耐心等待,不给男人添堵。”

    碧发丽人认真的神情,近乎虔诚,道:“夫君你迟到,肯定是有你的正事忙,又不知在何处坏哪家女儿的名节,妾身既然嫁鸡随鸡,就不会有什么怨言,你就放心去干你的大事吧。”

    温去病差点呛到,温婉的小女人自己也不是没见过,龙云儿就是这一类的典型,但能够“通情达理”到这种程度的,就真是从没见过……

    “好了!”

    碧发丽人吃吃笑着,拿出了一个精致的小包袱,“我们私奔吧,妾身都快等不及,要与夫君比翼双飞,尽情欢好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