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妮彩

杨家掌门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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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张健点头以后,我开始按照正规流程对他进行重新审问,因为这一次再烟灰水的作用下,他绝对会承认自己干过什么。

    “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今天你晚上都做了什么?”这些都是审问时候的一些基本问题。

    张健的样子像是喝醉酒了一样,不停地摇晃着脑袋,让自己保持清醒,“我叫张健,今年35岁,YN人,在Y省的农学院中文系教书,今天晚上我下班回家,接到妮彩的电话,她让我去魅惑酒吧找她喝酒。”

    “等等,停一下,妮彩是谁?”听到张健提起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按照惯例这也是要询问的。

    但是在我问了以后,张健有些不好意思地低着头比原来的声音小了不少,“妮彩是我上周在魅惑酒吧认识的女孩子,那个......你们....看到的....相机上的那个照片里的女孩子就是妮彩。”

    怪不得,这家伙心虚了,原来是偷拍了人家的裸照,一想到这家伙竟然还是大学老师,我就有点儿生气了。

    “行啊,张老师,你可以的啊,在酒吧认识人家女孩子,然后把人家灌醉趁机拍了裸照来威胁人家是不是?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是犯罪?”我用拍桌子来表示我对于张健这种行为的不耻。

    一听到自己是犯罪,张健急忙抬起头对我们说,“不不不不不,警察同志,你们听我说,我并没有对她做什么,拍这个照片是妮彩自愿的。”

    “你还胡说,我就问你了,能有几个女孩子心甘情愿地脱光了衣服躺在床上摆出那些姿势给人家拍照的?你到现在了还不说实话是吧?”小孙一听到张健的解释,也是气的直拍桌子。

    可是张健却仍旧拼了命的解释,“是真的,警察同志,我发誓,我真的发誓。我这个人虽然平时有些好色,喜欢看那些图片,经常还下一些小电影,但是这一次我对妮彩真的没做什么。就是上周日,我们认识的第二天,我又去魅惑酒吧喝酒,然后又碰到了她,几杯酒下肚以后,我和她就聊起来,我喜欢摄影,她就说要当我的模特,然后不知道怎么就拍了几组照片,到后来就发生了关系,但是这一切都是她自愿的。不过她临走的时候对我说,这周会联系我,让我帮她办一件事情。”

    “再然后呢?别等我们问,你就直接说了,早说完,早了事儿。”小孙正记到了一半儿,没想到张健却停了下来。

    “我说我说,那时候我问她是什么事情,她说到时候我就知道了,紧接着今天下午,我就接到她的电话,同样是在魅惑酒吧。我俩到了点了一杯酒,喝到一半,她对我说,让我去帮她拍几张照片,我一听是偷拍人家,就跟狗仔队一样,就果断拒绝了。但是没想到她也没生气,说是拉我出去透透气,然后我俩就在酒吧后面的巷子里亲热起来,再后来我就不记得了。隐约中好像我去了一个地方,然后拍了几张照片,之后就被你们给带回来了。”

    说到这里,差不多张健该说的也都说完了。那么现在就可以肯定,那个叫妮彩的女人,指示了张健或者是说用点控术控制张健,让他到我家附近准备偷拍。

    这时候小孙记完笔录,转过头来问我,“杨处,这人怎么处理?是通知他们单位呢?还是通知他的家人来赎他?”

    一听说自己的事儿要被弄到单位去,张健急忙喊道,“警察同志,我求求你们不要让我单位知道,不然我就完了,以后你还怎么让我在学校里教书啊。我愿意戴罪立功,让我干什么我都愿意。电视里不都演的么,成为警察的线人或者是帮助警察破案,就可以算是戴罪立功。”

    我和小孙被这家伙说的,顿时噗呲一乐,不过他到正好提醒了我两件事情。

    再思考了一会儿之后,我对他说,“既然你想戴罪立功,那我们就给你这个机会,你这两天现在家里待着,等我们通知你以后,你再去主动联系那个叫妮彩的女人,告诉她你已经帮她拍好照片,约个地点给她。听清楚了吗?如果没问题的话,在这张纸的最后面签字,你就可以走了。相机作为证物,暂时保留在警局,等到事情都结束了,你就可以拿走了。”

    张健接过我递过来的文件和签字笔,哆哆嗦嗦地在下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之后,就起身离开了。

    审讯结束了,我们也就该离开了。我和小孙站起身,拿起桌子上的东西,准备离开。

    坐上车子,我对小孙说,“咱俩也找个地方稍微放松一会儿吧,现在已经大半夜了,应该没什么事儿了,稍微喝一点儿没事儿,反正咱俩是加班,不属于值班或是执勤。”

    听到我的提议,小孙点头附和着,然后掏出手机来,一遍拨着电话一边对我说,“既然找地儿喝酒,咱就去个好点儿的地方,找人买单,嘿嘿。”

    “喂,王胖子啊,我,孙波。对呀,我和杨处长在一起呢,没什么事儿,就是找你一块儿待会儿呗,再说了,兄弟这都高升了,你也不表示表示,之前的事儿都白帮你了。你自己看着办吧.......什么地方?哪儿啊?行,我知道了,你一会儿把地址发我手机上吧,就这么着,到地方再说。”

    挂了电话的小孙转头对我说,“搞定,买单的人找到了,地方是在欢喜弄那边的酒吧一条街,你知道的吧,就朝那边儿开,具体的地方,胖子一会儿发我手机上。”

    听到了地名儿以后,我点点头就朝着欢喜弄那边的酒吧一条街开去了,说实话我不太喜欢那些太吵的酒吧,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太乱也太闹腾。相反,我更喜欢那些清吧,没什么噪音,三两个人坐在卡座里,喝着酒聊着天,这样才好。

    差不多开了二十分钟以后,车子停到了酒吧的附近,因为是步行街,所以得走过去。又走了几分钟,我和小孙在一家叫做霓虹的酒吧门口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