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面馆

冰临神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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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是个偏心的地方,秋天送上礼物,打个照面就匆匆离去,冬天空手而来,却大大咧咧地长住不去,百姓则好像溺爱幼子的父母,即使冻得从嘴里往手心哈出白气,脸上依然是笑盈盈的,躲在温暖的屋子里,讨论要买哪些年货。

    面馆的生意比平时更好,臊子面暂时失宠,人人必要一碗热汤面,有钱人多加几块熘肉片,再要一壶热酒,面吃得快,酒喝得慢,冷了就中气十足地喊一声“烫酒”,就着碗里剩余的汤汁,能喝半个下午,若是再要一碟子花生或是豆子,能细嚼慢咽到晚上。

    蒋二皮、郑三浑最近手头紧,只好来面馆找食,美其名曰吃腻了春院里的大鱼大肉,怀念民间美食。

    两人不叫酒,分吃一碗面,互相数对方夹了几根面条,喝汤的时候更是你争我抢,面碗早早见底,剩下兄弟俩面面相觑,留下没事做,想走又嫌外面冷。

    “今年冬天这是怎么了?客人都早早回南方老家,春院生意不好,把咱们都给连累了。”

    “是啊是啊,这个冬天不好过。”

    伙计从两桌客人中间挤过来,冷冷地说:“大家都不好过,像两位这样天天赊账,我们这面馆再过两天就得关门啦。”

    “跟谁说话呢?不认得我是谁吗?”蒋二皮拍了一下桌子,歪头斜眼看人,“老子的钱借出去吃利息,晚你几天怎么了?怕我不给吗?别说几碗面,整个面馆我也买得起,嫌你们这里太脏、太破。”

    郑三浑负责帮腔,一口一个“就是”,两只手轮流拍桌子,像是打竹板给蒋二皮伴奏。

    伙计认得这两人,一点不怕,冷笑不止,“两位也算是这街面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我家主人说了,从前的饭钱不要了,明天开始,请两位另寻吃饭的地方。我们这里又脏又破,怕两位吃不好,反而坏了面馆的名声。”

    伙计说完转身走了,周围的客人不少,都在看热闹。

    这两人脸皮厚,谁也不觉得受辱,反而很高兴这些天的账能被一笔勾销,担心的是另一件事。

    “明天就不能来这儿了?”郑三浑小声道,“那咱们去哪?周围……已经没有咱们能去的地方了。”

    “管他呢,明天再说,待会再去各家春院走一圈,没准能一夜暴富呢。”

    郑三浑傻笑,真觉得有这个可能,捧起面碗,吸溜一口空气,咂摸一下味道,“要不,把你家的房子卖了吧。”

    “呸,把你卖了,也不能卖我的房,那是祖产,我爹让我发誓,房在人在,房失人亡,我能卖吗?”

    郑三浑嘿嘿地笑,从来没觉得这位哥哥是个看重誓言的人,而且肚子里还是饿,饿得他等不了一夜暴富,“胡桂扬一直不回来,估计是出事了,他家的房子一直空着,挺可惜的。”

    “你以为我不想?房契不知道被这小子藏哪了。”

    没房契就不能卖房,郑三浑舔舔嘴唇,饥火更旺,“这么冷的天儿,真想吃锅肉汤啊。”

    哥俩在这种事情上心有灵犀,蒋二皮会心一笑,“养狗千日、吃狗一时。”

    “它可是咱们喂大的。”

    “对。”蒋二皮站起身,又慢慢坐下,“万一……胡桂扬回来呢?”

    “我就不信他还能回来,回来也不怕,就说大饼不知道被哪个混蛋偷走了。”

    “走!”蒋二皮兴奋地又一拍桌子,起身向门口挤去,向掌柜道:“拿坛酒,明天一块算钱。”

    掌柜跟没听见一样,与伙计小声交谈、向别的客人笑着点头。

    蒋二皮等了一会,灰溜溜地出去,郑三浑要面子,狠狠地哼了一声,往门口啐了一口。

    两人一走,客人们议论起来。

    “这两个无赖,又去琢磨谁家的狗去了。”

    “他们跟街上的狗倒也差不多。”

    “这个冬天要是把他俩收了,倒是做了一件大好事。”

    众人哄笑,话题很快转到别的事情上。

    “老张,找到神仙没有?”

    老张不吱声,慢慢地喝酒。

    另一人笑道:“别叫老张,人家有大名,叫指仙道人张五臣。”

    “哈哈,指仙道人?去年坐他的骡子车,我还给他指路来着。”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张五臣也不生气,他早已不赶车,换上道袍,入冬不换、脏了不洗、破了不补,指甲留得老长,确有几分隐士之风,可惜一旦遇到熟人,还是会被无情揭穿。

    “别笑。”他说话腔调也跟从前不同,有意拖长,像是要吟诗,却总是处于准备状态,“咱们不一样。”

    “哪不一样?”吃饱喝足,面馆里的客人喜欢开开玩笑,“你这身衣服是比我们别致。”

    “我是见过神仙的人。”张五臣习惯性地抬头看天,却只见到脏兮兮的房梁,“亲眼所见,你们只是凡夫俗子。”

    此言一出,大家笑得更开心。

    “又要说起郧阳府了?好,我爱听这个,张五臣,若是说得精彩,我送你一壶酒。”

    “我这不是说书,是真事。”张五臣不在意众人的嘲讽,脸情严肃得像是要透露一桩大秘密,“七月初七,天庭降临凡间,遮住至少五个郧阳城那么大的地面,红色光柱冲天而起,只要是在场的凡人,皆得神力……”

    有人摇头,“又是老一套,没兴趣,不请酒。”

    张五臣舔舔嘴唇,“这是真事,几十万凡人都在场……”

    “上回你还说十几万人,今天又变了?”

    “总之人很多,谁能查得过来?”

    掌柜喜欢这样的闲聊,既能打发时间,又能讨好客人,笑着向角落里的一人道:“宋三哥,你夏天的时候不是也去过郧阳府吗?见到神仙了?”

    宋三哥是名军户,今天不当值,穿着与百姓无异,闷闷地嗯了一声,“哪来的神仙?官兵跟反贼打了几仗,死掉不少人,然后反贼溃散,一部分接受招安,一部分躲进山里,就这么一点事儿。”

    张五臣不在乎嘲笑,却不能容忍有人否认自己的说法,一下子面红耳赤,“七月初七你在郧阳府?在哪处丹穴?”

    “丹穴?不过是有人放了几场烟火而已,反贼走投无路,想用装神弄鬼吓退官兵,结果还是一败涂地,每次都这样,有啥新鲜的?”

    张五臣被当众揭穿,众人笑得更响。

    “既在郧阳,你敢说自己没享受过丹穴的好处?”

    “好处?”宋三哥面露不屑,还有一点恼怒,“我们一队十人死了三个,我落下一身病,操不得兵、干不得活,一家人就靠那点军饷养活,上头儿每月还要克扣一点,你说我得到什么好处了?”

    张五臣讪讪地不吱声,其他人也觉得尴尬,劝了几句,低头喝汤。

    宋三哥却来了兴致,长叹一声,“神仙没见着,倒是听说有不少宝物。郧阳一带反贼众多,一拨接一拨,每次死到临头的时候,就将抢夺来的金银财宝埋藏起来,城里城外都有,据说不少人挖到宝物,可惜我没那个好命。”

    张五臣小声向众人道:“神仙走后,留下不少金丹,就是他所谓的宝物,一枚强身健体,两枚延年益寿,三枚呼风唤雨,七枚以上就能平地飞升。”

    “你得着几枚?”

    “我下手晚了。”张五臣悔恨莫及,“成色最好的金丹全在五处深坑里,我没来得及下手,深坑就被官兵接管。唉,时运不济,日后怕是再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宋三哥这回没有反驳,“的确有不少深坑,埋藏的金银财宝最多,都被……”宋三哥做个复杂的手势,人人都明白那是指代宫里的太监,“他们拿走了。我还听说,一部分反贼逃进深山之前搜刮了几座,一些江湖豪客盗走不少,许多官兵也趁机捞了一笔。”

    “你捞了几笔?”有人笑问道。

    宋三哥咳了一声,指着身上的旧袄,“我像是捞到的样子吗?唉,哪都一样,老实人吃亏,我就是太老实,一心想真刀真枪地在战场上立功,结果混得比谁都惨,功劳全被别人抢走,财宝也没捞着。”

    没人爱听抱怨,客人们转过身去,小声聊起别的话题,张五臣也不想听,双手端起面碗,小心地喝了一口面汤,仔细品味。

    宋三哥讨个没趣,沉默一会,开口道:“有个锦衣校尉,就住在这条街上,据说在郧阳府贪了不少,不敢回京见上司,带着金银财宝躲在江南,真是胆子大、运气好。”

    一提金银财宝,大家兴致高涨,张五臣马上道:“我知道是谁,胡桂扬嘛,小半年了,一直不回京,肯定是找地方偷偷修炼,打算成仙呢。”

    掌柜长长地哦了一声,“就是那个胡校尉,看不出来他胆子这么大,不过这人挺仗义,离京之前特意将账都给结清了。”

    伙计嘿了一声,“刚才那两个家伙,不就是打着胡校尉的旗号,在咱们这儿赊账吗?”

    “算了,一点小钱儿,就当是被大风刮走了,何况这跟胡校尉没啥关系。”

    锦衣校尉、金银财宝、平地飞升,这几件事联系在一起,极大地挑起众人的热情,议论不休,大多数人更相信宋三哥的说法:姓胡的校尉肯定是贪了大笔金银,躲在东南繁华之地逍遥快活。

    张五臣固执己见,“等着看吧,再过几年,他就成仙了,没准会重游故地,吓你们一跳。”

    小小的面馆里充满了笑声,与氤氲的热汽混合在一起,越发显得温暖惬意。

    店门一开,伴随一股冷风,有客人被吸引进来。

    那是一名风尘仆仆的年轻人,脸色通红,似有伤痕,看样子刚刚结束一段漫长的旅程,进屋之后径直坐在一张人少的桌子边,向掌柜道:“来一碗臊子面,多加臊子,再来一壶热酒,滚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