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三二章 迅豹佣兵团

最爱吃凉糕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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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明镇和火焰平原的营地里有无数的雇佣兵团队。

    在火焰平原恶劣的环境下,很多雇佣兵团队或许才刚成立几天便会团灭,能存活下来的团队最起码都有几手本领。

    要么实力强大,要么眼力过人,要么运气极好,迅豹佣兵团算是第二种。

    迅豹佣兵团的团长名叫查尔斯,他有一项颇为厉害的本领,那就是看人精准,他能够一眼便看出哪些人能惹,哪些人不能惹。

    因为这种本领,迅豹佣兵团在火焰平原总算勉强存活了下来,不过最近一段时间,迅豹佣兵团的日子并不好过。

    高低奉迎这一套对某些人很有用,但对某些人却一点用没有,这次迅豹佣兵团就碰到了一个硬茬子,硬茬子叫猎豹佣兵团。

    一个迅豹,一个猎豹,按说都是豹子,也可以算是一家人,但事实上却是猎豹佣兵团的看不顺眼迅豹佣兵团的,原因也很简单,猎豹佣兵团很强,迅豹佣兵团很弱。

    火焰平原的佣兵团可没有什么规矩,或者说他们的规矩就是拳头,所以猎豹佣兵团直接给了迅豹佣兵团一个通碟:要么改名,要么就去死!

    一个佣兵团最重要的就是名声,如果迅豹佣兵团真因为猎豹佣兵团的一句话就改名了,那佣兵团也没存在的必要了,一个软弱的佣兵团谁会雇佣你来办事?

    但不管愿意不愿意,祸事已经降临了,迅豹佣兵团躲不过也藏不了,这次迅豹佣兵团出来办事,或许是最后一次顶着迅豹佣兵团的名头了。

    现在,看到一群女子对着魔火鳄拳打脚踢,本来心事重重的查尔斯真是惊叹了。

    “老大?”一个手下凑了过来,询问查尔斯的意见,眼里不乏凶狠之意。

    这里是火焰平原,每天都要死不少人的火焰平原,十来个一看就是娇弱的女子出现在这里,简直就像羊儿进入了狼窝,迅豹佣兵团虽然不算什么厉害的佣兵团,但对付几个女的还不是手到擒来?而女人,也是货物。

    查尔斯回过神来,眯着眼睛朝着那几个女子打量,他看人很准,这项特殊的能领让他避过了很多次危险。

    “女巫!!这里居然全是女巫。”查尔斯很快就看出来了这十来个女子的身份,讶异之余又带着狂喜。

    女巫在这个世界可谓人人喊打,举报和抓住女巫可都有不菲的奖励,看到这些女巫的时候,查尔斯第一个念头就像是看到了一堆堆的金币。

    不过,查尔斯的眼光很快就落在了女巫中间傲然站立的那个女孩子身上,是的,她是个女孩子,有一张看上去年龄很小的脸,但是在看到这张脸的时候,查尔斯蓦的浑身一震,澈骨的寒意涌上了心头,心里涌起了一个声音:快逃跑!逃得越远越好!

    查尔斯不是第一次碰到他的直觉向他示警了,以前查尔斯也碰到过一些大人物或是很厉害的魔化生物,每到这个时候,他的本能就会朝他发现警告,告诉他对方很危险,但是像这样的警告却是首次,这意味着什么查尔斯也相当清楚:这个女孩子危险之极,魔化生物?不连魔化的巨龙都不如她!!

    “老大,你怎么了?”查尔斯的脸色狂变,手下们自然发现了,纷纷围了过来。

    查尔斯刚想解释一下,忽然眼前一花,一个人就站在了查尔斯的面前,等查尔斯看清眼前的人是谁的时候,脑子就是嗡的一声,因为眼前的人正是他刚才看到的那个给他极度危险的人。

    这个人当然是林风,林风忽然出现,迅豹佣兵团里的人先是吓了一跳,反映过来后就要喝骂。

    查尔斯可是深知自家佣兵团的这些雇佣兵是什么人,看到这些人要张嘴喝骂,查尔斯吓得魂飞魄散,第一时间就大喊道:“闭嘴!!”

    被查尔斯这么一吼,还真别说,迅豹佣兵团的人真没骂出声来。

    查尔斯喊完之后,看到已经有些皱着眉头的林风,赶紧以生平最为谦卑恭敬的态度行了一个大礼,“小人名叫查尔斯,见过大人。”

    查尔斯谦卑的态度让林风有点好奇,不过也并不太在意,因为他只是想问下营地在哪里:“查尔斯是吧?这火焰平原的营地在什么地方?”

    查尔斯赶紧告诉了林风,林风点点头,查尔斯又感觉眼前人影一花,再一看,林风又回到了原来的女巫那里。

    这种闻所未闻的能力又吓了查尔斯一跳,庆幸自己刚才态度恭敬。

    “老大,那是女巫?”手下惊疑的问:“我们不...”

    查尔斯瞪了这个手下一眼,把他的话憋在嘴里,查尔斯这才恨铁不成钢的开口道:“你们的脑袋都被魔驴给踢了吗?”

    一般的女巫都是战五渣,那当然可以抓,但是想抓刚才那位?查尔斯想想那位带给他的感觉,好像比魔龙都要危险,要知道魔力可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存在。

    “比魔龙更强大的存在?”查尔斯心里一个激淋,就要吩咐团队们赶紧撤,呆在这样的强者面前,而且还是女巫,查尔斯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就在此时,女巫们突然传出了一个惊喜的喊声:“啊,魔火鳄被我驯服了!!”

    魔火鳄被驯服了?查尔斯赶紧看去,就看到一个背上背着大剑的女巫已经骑在了一头魔火鳄的背上,魔火鳄看起来应该不太习惯有东西在它背上,晃了晃脑袋,却被那个大剑女巫又揍了几拳,随后就老实多了,载着大剑女巫来回奔跑。

    “魔火鳄真被驯服了?”查尔斯愕然又羡慕。

    魔火鳄在火焰平原属于食物链顶端的魔化生物,每一头魔火鳄都有相当于一个大骑士的实力,而一个大骑士的实力有多强呢?

    举个例子,普通人的实力是一,那么骑士侍从大概就有三到四,真正的骑士得有六到八,而大骑士的实力就差不多超过十。

    一个大骑士如果算上装备,战马,技能,士气等等,对上一百个普通人都很轻松,而他们这些雇佣兵普通的能力只有三到四,也就是骑士侍从的能力。

    很少有雇佣兵会想着去驯服魔火鳄,因为一般的雇佣兵根本不是魔火鳄的对手,只能被魔火鳄吃掉,大骑士倒不会害怕魔火鳄,但到了大骑士级别的又何必要跑来火焰平原冒险呢?如果效忠国王,一名大骑士最少也能封爵,或是在军队里当个五百人的大队长。

    这种种原因导致了魔火鳄坐骑的稀少,现在查尔斯居然看到一个女巫把魔火鳄给驯服了,查尔已经猜到刚才女巫们对魔火鳄拳打脚踢应该就是在驯服魔火鳄,这种手段简单粗/暴也有效,不过几乎没有人能用,毕竟杀死一头魔火鳄比压制它更简单。

    首先驯服魔火鳄的是妮可,有了第一头魔火鳄,第二头就顺理成章了。

    查尔斯没舍得走,就在边上看着女巫们把十来头魔火鳄一一驯服,眼里的羡慕真是掩都掩不住,这可是十来个大骑士级别的坐骑,光是它们,已经足以横扫整个火焰平原以及黎明镇了,如果他们迅豹佣兵团有了十一头魔火鳄,不,只需要一头,那么猎豹佣兵团算个毛啊。

    人比人真是气死人。